国家卫健委 | 国家疾控局 | 陕西省卫健委 | 宝鸡市卫健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无标题文档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中省动态 >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及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及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319 更新时间:2024-09-29 08:59:32   


55c9fea4af8516a86eeeb7a21c640b5.png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及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疾控发明电〔202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及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持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平安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疫情形势,认真做好国庆假期及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我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新冠疫情处于低水平流行,但新冠病毒变异持续存在,并呈现出多种变异株共同流行的特点,不排除新型变异株引起疫情波动的风险。我国部分南方省份仍处于登革热高发季节,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较高。非洲部分国家猴痘疫情暴发,境外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增加。国庆假期人员流动性上升和聚集性活动增加,可能加大疫情传播风险。进入秋冬季后,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多种呼吸道传染病可能出现交替或叠加流行,以诺如病毒为主的病毒性胃肠炎将进入高发季节,多病共同流行成为常态,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复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统筹做好新冠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国庆假期及秋冬季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人民群众欢乐过节营造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关口前移,做好口岸疫情防控

各口岸要密切关注全球新冠、猴痘、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特别是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及重点来源国传染病疫情形势,坚持多病同防、“水陆空”同防,按照“一国一策、一病一策、一口岸一策”原则,落实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措施,做好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抽检,对测序发现的新型变异株及时通知属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口岸区域和输入性病媒生物监测。疾控、卫生健康、海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协同开展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妥善做好口岸输入疫情的协同处置。各口岸要加强出入境人员传染病防控科普宣教,做好健康风险告知,对检疫异常的入境人员按规定发放《就诊方便卡》。

三、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及早发现疫情

各地要强化国庆节前的疫情形势风险研判,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节中要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处置聚集性疫情;节后要及时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做好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监测,严防疫情反弹。各地要统筹做好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监测,落实病例报告、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病毒变异等新冠多渠道监测和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加强对多元数据的分析利用,动态掌握疾病流行趋势、病毒变异、病原谱变化、医疗资源使用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做好应对准备。各地要强化法定传染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严防聚集性疫情

各地要加强托幼、学校、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督促落实日常管理和健康监测。指导托幼机构、学校加强健康教育,落实晨午检、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倡导学生做好国庆假期出行时个人防护、假期结束返校后的健康监测。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国庆假期外来人员探视、老年人和儿童回家及返院管理。做好“一老一小”、慢性基础疾病患者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接种,提高重点人群免疫水平。对流感疫苗需求量作专题研究,动态监测疫苗供应和使用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苗配送供应。

五、强化旅途和旅游活动疫情防控,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各地要引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旅客做好个人防护,提醒有呼吸道症状人员科学佩戴口罩,督促有关经营者做好客运场站、公路和水上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各地应及时发布出游提示,引导公众健康安全出游;指导旅游景区及时疏导客流,做好室内旅游场所场馆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工作。住宿、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确保公共用品用具、饮用水、食品等卫生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生风险。

六、强化诊疗服务,做好医疗救治保障

各地要加强国庆假期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调配,加强门急诊、发热门诊、儿科、呼吸科和重症医学科力量,保障群众正常看病就医需求。要提前制定秋冬季多病同防同治应对预案,指导各地特别是一线城市在应急状态下统筹调度使用好医疗救治资源,加强儿科、呼吸科、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一线救治力量。强化以基层为重点的人员培训,提高猴痘、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识别意识和诊断能力,配足相关治疗药品和设备设施。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管理,做好医患个人防护,防止院感发生。  

七、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疾病防控意识

各地要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要根据本地疫情特点深入开展新冠、流感、登革热等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出行人员做好防蚊虫叮咬、不接触疫源动物及产品、自我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倡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科学佩戴口罩,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社会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公众健康素养。要固化拓展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联防联控和多病同防,强化平急转换。各地要加强国庆假期值班值守,建立完善轮班轮休制度,做好疫情处置准备。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动态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盯住关键环节、突出防控重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排查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防止由于工作不细、管理不善引发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

  2024年9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上一篇:【公卫·大家谈】预防先行,筑牢健康防线  
            下一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复制地址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