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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不得出现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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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83 更新时间:2024-09-24 08:32:33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不得出现哪些内容?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出现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1.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3.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4.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5.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6.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7.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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