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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控科普(二)肺结核患者发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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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651 更新时间:2024-03-08 17:56:43   

肺结核是一种人畜禽共患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目前,接种卡介苗仍然是预防结核病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给新生儿接种卡介苗可显著降低儿童原发性肺结核、粟粒型肺结核和结核性脑膜炎的发病,但接种卡介苗不能做到终生免疫,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接种卡介苗产生的特异性免疫力会逐渐下降,甚至消失。因此早期发现、规范治疗、治愈肺结核病患者是控制结核病流行的最重要措施。我国肺结核患者发现策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患者发现对象是哪类人群?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是患者发现的主要对象。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局部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体重减轻和女性月经不调等为肺结核常见的全身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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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何做到早发现?


1.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主动就诊。因症就诊,即: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直接前往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就诊,医生对其进行结核病病原学检测、影像学检查和潜伏感染筛查,这是目前我国发现肺结核的主要方式。各县区疾控机构、定点医院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强化公众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可疑症状者及时主动就医意识。

2.加强医防协作,强化推介报告转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综合医疗机构肺结核早期发现临床实践指南》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和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卫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患者发现“前哨”作用,加强对可疑症状者的识别和及时推介工作。各县区非定点医院和定点医院的非结核病门诊要提高患者发现能力,对就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检查,将疑似患者或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到县区定点医院进行规范化诊疗。

3.加强信息沟通,开展主动追踪。各县区疾控机构、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患者信息沟通,夯实患者追踪管理工作责任,对已报告但未转诊到定点医院进行诊疗的患者及时开展追踪工作,督促患者及时到定点医院接受规范诊疗。

4.开展主动筛查,尽早发现患者。市、县区结核病定点医院和艾滋病定点医院,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规范开展结核病高危人群(肺结核患者家庭密切接触者、HIV感染者/AIDS患者、糖尿病患者、矽肺病患者、其他免疫力低下人群)和重点人群(学校人群、老年人群、医务工作者、监管人员、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的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LTBI)筛查、预防性治疗和患者推介、转诊工作。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5.落实减免诊疗和医保政策,激励患者发现。市、县区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肺结核诊疗减免政策、肺结核纳入门诊I类慢特病报销政策、免费抗结核药品FDC复合制剂疗效公告牌,切实落实国家肺结核门诊诊疗减免政策、肺结核纳入门诊I类慢特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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