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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疾控提醒:保持高度警惕 严防输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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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2163 更新时间:2022-11-07 11:38:30   

据有关官网消息,近7天,国内除海南省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20299例,其中:广东、内蒙古、新疆、黑龙江、山西、湖南、河南、福建、青海等9省平均每日报告本土感染者100例以上;山东、湖北、云南、四川、河北、甘肃等6省平均每日报告本土感染者50例以上。

为严防输入疫情发生,有效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持续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尽量减少非必要跨区域流动,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外出时需从严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暴露感染情况发生。

二、所有省外来(返)宝人员,需提前在微信小程序“陕西一码通”中的“来(返)陕预填报”模块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

三、凡近7日内从省外来(返)宝、或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或收到疫情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异常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备,主动配合属地县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四、所有来返人员抵宝后,请配合交通站点(卡口)、社区(村)、单位、酒店等工作人员如实登记个人信息,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五、广大市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用电梯、排队采样和参加活动等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测温、扫验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请规范佩戴好口罩,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近七日旅居史和接触史。


特别提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法定的“乙类甲管”重点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轨迹或旅居史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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