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 | 国家疾控局 | 陕西省卫健委 | 宝鸡市卫健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无标题文档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中心动态 > 宝鸡疾控特别提醒:规范佩戴口罩 积极预防疾病

宝鸡疾控特别提醒:规范佩戴口罩 积极预防疾病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1759 更新时间:2022-11-04 15:34:13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现已进入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有效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规范佩戴口罩:


image.png

 

一、为什么要规范佩戴口罩?

 

研究表明,口罩不仅可以阻止外界有害物质进入呼吸道,还可以避免自己打喷嚏、咳嗽、说话时喷出的飞沫进入到外界。规范佩戴口罩,不仅可以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有效降低感染风险,而且可以有效预防流感、肺结核等其它呼吸道传染病感染。人们在日常交流中,如果都规范佩戴口罩,病毒传染几率就较低。佩戴口罩不仅保护自己,对他人也有好处,也是对他人健康负责。

  

二、如何规范佩戴口罩呢?

1. 清洁双手。日常注意手卫生,佩戴和摘下口罩时均要正确洗手。


image.png


2. 辨别正反。分清口罩的正、反面,保持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鼻夹在上。


image.png


3. 严密封合。 先将耳挂挂于双耳,再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由中间向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image.png

 4. 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直至全部遮盖口鼻处。

 

三、哪些情况下需要规范佩戴口罩?


1. 进入室内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酒店、影院等;

2. 在室外人员较密集场所,如:公园、室外演出现场、室外文旅场所等;

3. 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4. 进入养老、托幼托育、中小学校、社会福利等机构时;

5. 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及其接触人员居家或外出时;

6. 从事公众服务(含窗口岗位)人员,如:商场、超市、餐饮、酒吧、KTV、美容美发、环卫、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从业人员,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测温查验人员;

7. 医务人员和前往医院就诊住院人员、陪同陪护探视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医废处置人员等,均应及时规范佩戴好口罩。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四、规范佩戴口罩应注意哪些事项?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上一篇:宝鸡疾控提醒:保持高度警惕 严防输入疫情  
            下一篇:宝鸡疾控:2022年11月份健康提示 
复制地址  打印本页     

  • 版权所有: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mail: baojicdc@163.com   疫情专报电话:0917-3361329(工作时间8小时内) 0917-3366885(节假日及8小时外)
  • 陕ICP备16015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