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 | 国家疾控局 | 陕西省卫健委 | 宝鸡市卫健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无标题文档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中心动态 > 宝鸡疾控提醒:保持高度警惕 严防输入疫情

宝鸡疾控提醒:保持高度警惕 严防输入疫情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2107 更新时间:2022-10-20 08:30:17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有所反弹,波及范围持续较广,省内多地报告非管控感染者,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

为严防输入疫情发生,有效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持续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如下:


疫情防控提醒

 一、严防输入疫情

1. 所有省外来返人员须提前在微信小程序“陕西一码通”中的“来(返)陕预填报”模块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备。

2. 外来人员须规范佩戴好口罩,从严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交通站点(卡口)工作人员,从严规范做好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等外防输入工作。

3. 全市各交通站点(卡口)一线工作人员,须从严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暴露感染情况发生。

4. 全市各交通站点(卡口)附近的餐饮门店、商店超市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从严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从严做好场所通风消毒,严防暴露感染情况发生。

5. 各类涉疫风险人员,包括:入境返回人员,阳性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涉疫场所暴露人员,高、中、低风险区来返人员,新疆、内蒙古、广东、山西、四川、云南等疫情高流行省份来返人员等,须规范佩戴好口罩,从严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单位、酒店等可留宿场所报备,主动配合属地县区做好分类管控工作。

6. 各类协查管控涉疫风险人员,在接到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联系后,应如实主动配合属地落实好分类管控措施。

7. 外来人员、广大市民,应主动配合医院、酒店宾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进行测温、扫码查验等,严格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8. 广大市民确因苹果等农副产品销售、实际工作需要等,在与外来人员、大货车司乘人员等接触时,须提前从严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聚集聚餐。

9. 各县区应加大辖区交通站点(卡口)附近的餐饮门店、商店超市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核酸检测、场所消杀等监督检查,确保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0. 各县区应对辖区外地来返人员、大货车司乘人员、工地从业人员、流浪拾荒人员等动态排查管控,严防输入疫情。

二、严防疫情反弹

1. 各县区应严格按照国家九版防控方案相关要求,从严规范做好辖区集中隔离点管理服务工作,广大市民不得随意进入集中隔离点警戒线以内。

2. 居家隔离人员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得随意出户,如有就医或生活方面紧急需求,可电话联系所在社区(村)有关专班管理服务人员。

3. 广大市民进入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时,须主动扫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等,不得故意隐瞒个人行程轨迹。

4. 家里有学生或托幼儿童的家长或共同居住人员,应尽量减少非必要跨区域流动,主动配合学校、托幼机构,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主动向学校、托幼机构或属地教育部门等报备。

5. 营运性大巴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司乘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车内通风消毒,严格按照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及时参加核酸采样,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主动向辖区主管部门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三、主动核酸检测

1. 目前,国内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后无症状感染者居多,但仍具有较强的传染性。为了您、家人及他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请全市广大市民、现旅居我市辖区各类人员,积极主动参加辖区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

2. 全市各类重点人群应积极主动参加辖区组织的定期核酸检测,各县区应加强排查、抽查,对未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及时采取分类管教措施。

3. 各县区应加强辖区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定点医院周边、集中隔离酒店周围、外来人员和车辆较多场所等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尽早发现可疑情况。

四、做好应急准备

各县区应保持高度警惕,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包括:应急设施、设备、物资,人员队伍、技术能力,快速响应与处置机制等。

五、从严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不聚餐、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请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别提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法定的“乙类甲管”重点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轨迹或旅居史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上一篇:@所有外来人员:及时掌握政策 尽量减少流动  
            下一篇:宝鸡疾控提醒:积极主动报备 严防疫情输入 
复制地址  打印本页     

  • 版权所有: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mail: baojicdc@163.com   疫情专报电话:0917-3361329(工作时间8小时内) 0917-3366885(节假日及8小时外)
  • 陕ICP备16015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