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持高度警惕。近期,国内本土疫情上升,涉及多个省份。暑期来临,人员跨区域流动性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的有关疫情动态信息,尽量减少非必要跨省流动,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暴露或感染情况发生。
二、及时主动报备。凡近7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宝返宝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等报备,主动配合属地县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严防输入疫情发生。新冠肺炎属于“乙类甲管”重点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轨迹或旅居史等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落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等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积极做好应急准备,持续提高防控能力,坚持测温、扫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各类风险人员排查管控,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措施,严防输入疫情发生,警惕疫情隐匿传播。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四、积极接种疫苗。老年人是新冠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和新冠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18-59岁人群外出活动较多、暴露风险较大,3-17岁人群常处人员密集场所,请全市3岁及以上仍未接种、尚未完成全程接种、未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尽快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发布的《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请科学佩戴好口罩,尽快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1. 勤洗手。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
2. 科学戴口罩。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 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4. 少聚集。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5. 文明用餐。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6. 遵守1米线。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7. 常通风。提倡勤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温度适宜时,可使窗户常开。
8. 做好清洁消毒。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进口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收取快递时,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喷洒快递外包装,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空调使用前,要对空调壁挂机过滤网、蒸发器表面、进出风口进行清洗和消毒。
9. 保持厕所卫生。马桶冲水前盖马桶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存水弯水封。定期清洁消毒厕所内卫生洁具和地面,表面有脏污或霉点时,要及时清洁消毒。
10. 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11. 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12. 疫苗接种。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保护个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