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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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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4108 更新时间:2021-05-11 09:53:18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陕发改价格[2021]149号)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省疾控机构依照法定职责、相关规定和检测开展资质要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抗体检测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50元/人·次+核酸检测试剂费,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

2.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15元(适合于大人群样本的筛查);

3.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费:单项检测IgG或IgM:25元/人·次+抗体检测试剂费;同时检测IgG和IgM:35元/人·次+抗体检测试剂费。

备注:以上收费标准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明确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0]50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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