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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疾控中心提示:从严落实防控措施,从紧防控冬季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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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9125 更新时间:2021-01-05 18: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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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流行,国内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叠加态势,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持续增多。特别是随着春节临近,境外回国人员、省外返乡人员增多,国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加之冬季气温较低,易于新冠病毒较长时间存活,由进口物品引发的“物传人”风险增加,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全面扎实做好近期与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病例或聚集性疫情,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如下:
1、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请大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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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公布的有关疫情动态信息,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规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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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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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播风险

近期及春节前后,如非必须,请广大市民不要出境活动,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好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宝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近期及春节前后,境外返宝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宝人员,要积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春节期间提倡网络拜年,减少走亲、访友等活动和不必要的出行。
近期及春节前后,全市各级各类单位要严格管理人员省外出行。
儿童、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员应减少外出或流动。
春节期间,提倡居家过年,尽量减少流动,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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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外出防护,减少路途风险
近期及春节前后,广大市民外出时,要严格按照“闭环”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路途感染风险。
外出前,应提前准备好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消液或消毒湿巾、体温计、手套等,以备路途防疫使用。
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规范佩戴好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注意手卫生,降低路途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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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乘坐飞机、高铁等密闭交通运输工具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途中用餐、喝水等频次与时间,严防路途感染。
 外出乘坐出租车、滴滴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司机交流,及时索取票据备用。
 外出在飞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室内人员较多场所时,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与他人安全距离,及时规范洗手,减少路途感染风险。
 外出在宾馆、饭店等室内公共区域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逗留时间。
 外出使用的行李箱等托运物品,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对行李箱等外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外出在宾馆、酒店客房室内时,不与陌生人在房间内交谈,如遇保洁服务人员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交谈时间。
外出回家时,应及时对行李物品等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时规范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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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广大市民应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到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频次、减少在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逗留时间,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的室内密闭场所。
全市婚丧嫁娶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制度,从严控制参与人数,从紧落实防控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单位要从严控制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及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各旅游景区(含运动场、滑雪场、室内展馆等)要引导游客错峰旅游,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春节期间,广大市民应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减少家庭聚会与聚餐,个人家庭聚集应控制在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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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影院剧院、网吧酒吧、餐馆酒店、旅游景区(含运动场、滑雪场、室内展馆等)等公共场所,铁路、公路等交通场站,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加强出入人员管控,严格落实测温和扫码查验、佩戴口罩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7、养成良好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用公筷、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个人健康监测、注意家庭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近期及春节前后,外出时要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外出进入公共场所室内空间前,自觉配合有关场所落实测温和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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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购物时,在人员密集的密闭场所或在非密闭场所与他人接触距离小于1米时,务必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触碰门把手、货架、摊位等公共物品表面,触摸后应及时洗手或对手进行消毒。
在接收快递(含邮寄)物品时,要戴手套、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打开外包装前,对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事后及时规范洗手,严防接触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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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购买冷链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一次性购物袋套在手上进行挑选,不要直接用手碰触食品,采购完成后应及时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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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的冷链食品要与果蔬、熟食等其它食物分开包装,回家后用75%酒精消毒外包装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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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烹饪冷链食品时,要注意生熟分开,蒸熟煮透,并注意洗手消毒,避免污染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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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家庭室内环境卫生,勤通风,重点部位可适当预防性消毒,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监测。

  8、关注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凡从事进口物品接收、贮存、运输、搬运、邮寄、销售、屠宰、加工、使用等企业或商户,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加强相关从业人员培训与监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地、落实。

凡进入我市的进口物品,包括: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物品(含各类配件)、境外快寄邮件等,相关从业人员接触前,均须先对其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以降低“物传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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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从事进口物品接收、贮存、运输、搬运、邮寄、销售、屠宰、加工、使用等相关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物品前,要规范佩戴好手套、口罩,穿好工作服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事后及时规范洗手,严防接触性感染。

各级各类运输、物流、快递、出租车、滴滴车、配餐送餐等企业或商户及相关从业人员,要加强交通运输工具、物品外包装、车内等预防性消毒与日常通风、相关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监管和健康状况监测等防控工作,严防“物传人”发生。

9、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托管机构要精准有序错峰放假、开学,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往返途中防护到位、往返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放假前、开学前要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提醒服务,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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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与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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