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中心发展提供后勤物资保障和日常工作运行服务。
2.负责中心的仪器设备、物品及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供应和保管工作。
3.负责对中心国有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按规定对资产建账立卡、维修保养、报废更新。
4.负责中心水、电、气、暖、仪器设备的协调维修、公用车辆费用缴纳结算、各种办公耗材的保障供应。
5.承担中心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6.负责中心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与控烟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各项任务的检查与落实。
7.负责中心大院绿化美化工作,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8.负责中心的基础设施等零星工程的招标手续审批办理、工程质量监理、建设费用结算等工作。
9.完成上级及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3368066,0917-336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