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制订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开展有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2.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相关技术支持、技能培训、业务指导。
3.开展健康教育调查研究与效果评价。
4.承担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协调职能。
5.协助制订全市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开展地方病防治效果评价。
6.开展地方病监测,掌握地方病的流行情况及规律,研究、实施防控措施。承担地方病防治相关信息管理和应用。
7.负责地方病防控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8.负责地方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技术培训指导和咨询。
9.完成上级及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3365503,0917-336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