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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守护母婴健康权益
时间:2025-04-16 14:30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品市场秩序,近日,凤县疾控中心(凤县卫监所)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商超、母婴店等卫生用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共随机抽查2家超市、10家母婴店,涉及各经营场所在售的不同品牌、功效的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棉和婴儿纸尿裤等母婴一次性卫生用品。监督人员依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仔细核对标签及标签说明书标注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或暗示疗效等违规表述。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经营店卫生用品索证资料不完整等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

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积极向经营单位宣讲《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强调了经营主体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的重要性,并发放宣传彩页。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强化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女性卫生用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栓(内置式卫生棉条)等女性卫生产品为消毒产品,正规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号。

2、是否有暗示治疗疾病等夸大宣传。消毒产品是不做治疗作用宣传的,产品标签或说明书如标注“消毒、杀菌、灭菌、除菌、药物、保健、除湿、润燥、止痒、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等内容”,均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

3、是否在有效期内。女性卫生用品外包装要求标注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和有效期,消费者请认准属有效期内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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